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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档案转出办事指南
  • 事项类别:档案转出办事指南 办理部门: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申请人类型: 办理类型:
  • 办理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道53号 办理时间:
  •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0831-5169006
  • 收费标准:0元
  • 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办事流程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受理条件 表格下载
  • “
  •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单位

    川南人力资源市场(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0831-5169006

    监督投诉电话

    0831-5169001

    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服务内容

    个人或单位提出档案转出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受理材料,将人事档案从现存档单位转递至其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申请条件

    (一)人事档案托管在川南人力资源市场(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人员。

    (二)档案接收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县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管理服务机构;

    2.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有效《调档函》或者类似函件材料(如商调函、公招录用文件、升学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已改派报到证等)原件。

    3.单位办理另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委托办理另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由申请人现场报送以上纸质材料;

    网上办理:登录http://103.203.218.132:8086/,即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上传相关资料。

    工作人员审核,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审核受理后将档案材料密封交予单位经办人员或由机要通道邮寄至被转单位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办理时限

    工作日即时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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