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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
  • 事项类别: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 办理部门:宜宾市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 申请人类型: 办理类型:
  • 办理地点:宜宾市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办理时间:
  •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零元
  • 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办事流程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受理条件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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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新招用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注明新增人员);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与新招用持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

    (二)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认定程序

    企业向所在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由人社部门出具《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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