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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人员培训
  • 事项类别:失业人员培训 办理部门:宜宾市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 申请人类型: 办理类型:
  • 办理地点:宜宾市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办理时间:
  •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零元
  • 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办事流程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受理条件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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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补贴对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基金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培训。

    2、补贴标准

    补贴工种(专业)、标准参照宜宾市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3、申请职业培训程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凭以下材料到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申请接受职业培训:

    ⑴本人身份证;

    ⑵《就业失业登记证》;

    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宜宾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凭证》;

    ⑷《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核表》。

    4、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补贴资料

    ⑴已进行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花名册;

    ⑵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核表》;

    ⑶失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及本人领取结业证书的签领手续;

    ⑷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⑸定点培训机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经费开支情况说明;

    ⑹《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申报表》;

    ⑺定点培训机构的基本账户。

    5、职业培训补贴审批程序

    ⑴定点培训机构按实际培训结业失业人员人数,在结业后一个月内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⑵培训科室对培训资料审核确认,失业职工管理科室复核,失业保险审计稽核科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复核确认、局长审批,再由财务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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