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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补贴
  • 事项类别: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补贴 办理部门:宜宾市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 申请人类型: 办理类型:
  • 办理地点:宜宾市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办理时间:
  •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零元
  • 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办事流程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受理条件 表格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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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见习对象

    1、申请条件

    需办见习的人员应在毕业后回我市报到,并且户口、档案转入我市(含八县两区),未实现就业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2、优惠待遇

    (1)见习期限为3-6个月。期间见习生享受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2)见习期间享受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主的综合保险。

    (3)见习前可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见习指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二)见习基地

    1、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宜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为“宜宾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

    (1)办理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可提供一定数量、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0%。

    (4)具有较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指导力量,有系统完善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5)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政策提供生活补助。

    (6)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的其它事项。

    2、见习补贴申报材料

    (1)见习生与见习基地签订的协议一份。

    (2)见习生花名册四份(单位盖章)。

    (3)见习生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四份(单位盖章)。

    (4)见习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5)宜宾市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申报表四份。

    3、见习补贴发放

    市人才服务和就业服务促进局审核材料后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审核后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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