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名
  • 密码
  • 个人
  • 企业
  • 加入收藏 注册 返回首页
  • 首  页
  • 招聘求职
  • 档案代理
  • 人才派遣
  • 创业就业
  • 考试服务
  • 毕业生服务
  • 政务大厅
  • 人才培训
  • 网上党支部
  • 市场风采
  • 登记公告
  • 就业登记办理
  • 事项类别:就业登记办理 办理部门:宜宾市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 申请人类型: 办理类型:
  • 办理地点:宜宾市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办理时间:
  •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零元
  • 办事指南 法定依据 办事流程 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受理条件 表格下载
  • “
  •  

    1、单位就业人员及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在所在地县(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2)企业招用劳动者,应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注册登记地县(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3)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县(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2、个体人员就业登记

    (1)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在经营所在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2)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3)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享受相关税收政策的人员须持规定证明材料办理就业登记。

    3、社区收集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及社区就业人员就业登记情况资料,就业人员填写《个人就业登记表》。

    4、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社区报送资料进行复核后报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5、社区将就业人员就业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6、就业人员到社区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点击量:642032672
  • 地址:宜宾市商业街53号(大观楼旁)  邮编:644000  蜀ICP备19029217号
  • 版权所有:四川川南人力资源市场※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严禁转载
  • 川公网安备 51150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