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区人社局审核,拟同意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李春兰、代先玲、吴高心取得环境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受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2号楼3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受理电话: 0831-8237648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职称初定通过人员名册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
附件
宜宾市翠屏区职称初定通过人员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专业 | 级别 | 资格名称 |
1 | 李春兰 | 女 | 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初级 | 助理工程师 |
2 | 代先玲 | 女 | 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初级 | 助理工程师 |
3 | 吴高心 | 男 | 宜宾市国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 | 初级 | 助理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