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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递补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日期:2026-09-30

 

根据《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1.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考生集合时无法当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集合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寸证件照片1张、体检费6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并提交延检申请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禁止进食(包括饮水),空腹参加体检。

5.考生现场必须遵守体检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办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86163。

特别提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通信不畅通等导致未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9月30日

 

长宁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身份证

准考证号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理论知识测试成绩

理论知识测试折合成绩(50%)

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50%)

考试总成绩

是否入围体检

1

511524********633X

2320261100412

社区专职网格岗(岗位三)

202602003

74.0

37

 

37

75.18

37.59

74.59

递补进入

2

511524********6529

2320261100117

社区专职网格岗(岗位四)

202602004

71.5

35.75

 

35.75

69.52

34.76

70.51

递补进入

3

511524********0027

2320261101004

社区专职网格岗(岗位四)

202602004

64.3

32.15

 

32.15

76.66

38.33

70.48

递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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